公司因超范围使用教学视频被判侵权并需赔偿,勿拖沓直接呈现内容。
2025-01-22
原标题:超约定范围使用视频课件构成著作权侵权合肥中院判决一教育公司赔偿视频录制老师4万元 网络课程著作权归谁所有?超出约定许可使用范围使用网络课件视频是否构成侵权?王老师录制的网课视频被一公司超范围销售,起诉要求赔偿损失50万余元。近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原告王老师对该作品享有著作权,被告超范围使用视频课件,构成著作权侵权,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4万元。 2020年6月,安徽中安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中安公司)通过网络邀请王老师为其录制名称为 旅游学概论 的教学视频。双方确定录制模板、录制时间、录制要求后,王老师将相关课